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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模块四-建(构)筑物分类(二)

发布于:2020-11-10

培训模块四-建(构)筑物分类(二)

培训项目1   建(构)筑物分类

3.接建筑主要承重结构的材料分类

1)木结构建筑

木结构建筑是指主要承重构件为木材的建筑。

2)砖木结构建筑

砖木结构建筑是指主要承重构件用砖石和木材做成的建筑。

3)砖混结构建筑

砖混结构建筑是指竖向承重构件采用砖墙或砖柱,水平承重构件采用钢筋混凝土楼板、屋面板的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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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钢筋混凝土结构建筑

钢筋混凝土结构建筑是指用钢筋混凝土做柱、梁、楼板及屋顶等主要承重构件,砖或其他轻质材料做墙体等围护构件的建筑。

5)钢结构建筑

钢结构建筑是指主要承重构件全部采用钢材的建筑。

 

6)钢与钢筋混凝土混合结构(钢混结构)建筑

钢与钢筋温凝土混合结构(钢混结构)建筑是指屋顶采用钢结构,其他主要承重构件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的建筑。

7)其他结构建筑

其他结构建筑是指除上述各类结构的建筑,如生土建筑、塑料建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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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接建筑承重构件的制作方法、传力方式及使用的材料分类

1)砌体结构建筑

砌体结构是指由块体和砂浆砌筑而成的墙、柱作为建筑主要受力构件的结构,是砖砌体、砌块砌体、石砌体和配筋砌体结构的统称。

 

2)框架结构建筑

框架结构是指由梁和柱以刚接或铰接相连接成承重体系的房屋建筑结构。承重部分构件通常采用钢筋混凝土或钢板制作的梁、柱、楼板形成骨架,墙体不承重而只起围护和分隔作用。

3)剪力墙结构建筑

剪力墙结构建筑是指由剪力墙组成的能承受竖向和水平作用的结构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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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框架一剪力墙结构建筑

框架一剪力墙结构建筑是指由框架和剪力墙共同承受竖向和水平作用的结构建筑。

5)板柱一剪力墙结构建筑

板柱一剪力墙结构建筑是指由无梁楼板和柱组成的板柱框架与剪力墙共同承受竖向和水平作用的结构建筑。

 

6)框架一支撑结构建筑

框架一支撑结构建筑是指由框架和支撑共同承受竖向和水平作用的结构建筑。

7)特种结构建筑

特种结构建筑是指承重构件采用网架、悬索、拱或壳体等形式的建筑。

 

定义:在框架结构中的适当部位增设一定数量的钢筋混凝土剪力墙,形成的框架和剪力墙结合在一起共同承受竖向和水平力的体系叫做框架-剪力墙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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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接建筑的建设年代分类

中国建筑可依据建设年代分为古代建筑、近代建筑和现代建筑。

1)古代建筑

古代建筑是指从距今六七千年的原始社会开始,直到1840年第一次鸦片战争为止建设的建筑,如北京故宫博物院等。

 

2)近代建筑

近代建筑是指1840年第一次鸦片战争之后至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期间建设的建筑,如上海外滩的洋行等。

3)现代建筑

现代建筑是指自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至今建设的建筑,如各种现代高层、超高层建筑等。

 

6.接建筑设计使用年限分类

建筑的使用寿命有赖于结构的牢固程度,其设计使用年限是指设计规定的结构或结构构件不需进行大修即可按其预定目的使用的时间。结构或结构构件按照《建筑结构可靠性设计统一标准》(GB 50068)规定分为临时性建筑结构、易于替换的结构构件、普通房屋和构筑物、标志性建筑和特别重要的建筑结构。建筑按结构的设计使用年限分类见表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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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工业建筑按生产和储存物质的火灾危险性分类

1)生产的火灾危险性根据生产中使用或产生的物质性质及其数量等因素划分为甲、乙、丙、丁、戊类,具体见表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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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座厂房或厂房的任一防火分区内有不同火灾危险性生产时,厂房或防火分区内的生产火灾危险性类别应按火灾危险性较大的部分确定;当生产过程中使用或产生易燃、可燃物的量较少,不足以构成爆炸或火灾危险时,可按实际情况确定;当符合下述条件之一时,可按火灾危险性较小的部分确定:

1)火灾危险性较大的生产部分占本层或本防火分区建筑面积的比例小于5%或丁、戊类厂房内的油漆工段小于10%,且发生火灾事故时不足以蔓延至其他部位或火灾危险性较大的生产部分采取了有效的防火措施。

 

2)丁、戊类厂房内的油漆工段,当采用封闭喷漆工艺,封闭喷漆空间内保持负压、油漆工段设置可燃气体探测报警系统或自动抑爆系统,且油漆工段占所在防火分区建筑面积的比例不大于20%。

 

2)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性根据储存物品的性质和储存物品中的可燃物数量等因素划分为甲、乙、丙、丁、戊类,具体见表4-1-4。同一座仓库或仓库的任一防火分区内储存不同火灾危险性物品时,仓库或防火分区的火灾危险性应按火灾危险性最大的物品确定。

对于丁、戊类储存物品仓库的火灾危险性,当可燃包装质量大于物品本身质量1/4或可燃包装体积大于物品本身体积的1/2时,应按丙类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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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
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