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比于其他三科,《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这个科目记忆性的东西更多,今天小编给大家整理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考点资料,让你的备考不慌,赶快学起来吧!
【考点一】
(一)依法治国总目标 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明确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 治国家。
(二)安全生产的红线意识 习近平指出,接连发生的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必须引起高度重视。人命 关天,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红线意识。
(三)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纳入国家管理的安全生产诚信“黑名单”:
(1)一年内发生生产安全重大责任事故,或累计发生责任事故死亡 10 人(含)以上的;
(2)重大安全生产隐患不及时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
(3)发生暴力抗法的行为,或未按时完成行政执法指令的;
(4)发生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迟报,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有关证据的;
(5)无证、证照不全、超层越界开采、超载超限超时运输等非法违法行为的;
(6)经监管执法部门认定严重威胁安全生产的其他行为
【考点二】
安全生产法的使用范围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的安全生产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法;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对消防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铁路交通安全、水上交通安全、民用航空安全以及核与辐射安全、 特种设备安全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巧记:交通特萧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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